四川: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工作
3月24日,省食安办举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和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西南财经大学、自贡衡川实验学校等单位介绍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何宗谕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四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24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将“校园餐”作为重点整治的内容之一。2025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四川作为西部人口大省、教育大省,师生群体庞大,既有超过万人规模的教育集团,也有仅百余人的乡镇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基础存在差异。近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以责任为抓手,构建起严密的“校园餐”风险防控体系。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第一,高位推动,构建全域联动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晓晖书记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指示,小琳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深化专项整治,并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在省委、省政府统筹下,我们建立了“1+11”工作机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11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定期会商重大事项。省政府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出台《中小学校“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十条措施》,明确各方责任,硬化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刚性约束。
第二,建章立制,明晰各类主体职责。针对校园供餐主体多元的特点,聚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企业、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等,靶向施策压实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优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风险清单》,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分类制定工作指引强化指导;明确将大宗食材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食材供应企业建立管理台账,推动供应链管理规范化;出台《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承包经营者必须取得管理项目许可、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校外供餐管理工作手册》,明确校外供餐的基本原则和管理流程,从15个方面对必须履行的职责作出规定。
第三,严格执法,靶向整治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推进春、秋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常态化检查,通过县级全覆盖、市级交叉查、省级随机抽的方式多维度查排查隐患,共检查学校食堂、食材供应企业、承包经营商、校外供餐单位等相关主体11.4万余家次、排查整改问题8万余个,查办案件1082件。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场监管、教育、财政等多部门参与,既查学校食品安全情况,也查部门工作履职情况,每月开展专项督查,全年实现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全覆盖,共检查688个主体,推动整改问题592个。
第四,创新方式,推动监管见实见效。在智慧监管方面,大力推广“互联网+AI监管”模式,集成视频资源汇聚、视频流抽帧分析、AI预警处置闭环等核心功能,提升监管效能,目前省级平台已接入学校食堂16134家,覆盖率达84.26%。在信用管理方面,完成11668户食材供应企业、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等主体信用评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在社会共治方面,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建立膳食家长委员会,推动设立“后厨定期开放日”,探索“家长评审团”“阳光问餐质询”等机制,推广“妈妈餐”计划。组建564支社会监督员队伍,累计开展监督活动3479次,提交监督建议1259条,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全链条监管,严查重处违法行为,提级办理重点案件,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许多家长希望更深入地参与到校园餐的监督中。请问,目前全省中小学校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覆盖率是多少?家长在食材询价、验收、陪餐等环节的实际参与度如何?是否有机制确保家长提出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回应和整改反馈?
教育厅副厅长 蔡光洁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首先,关于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覆盖率,目前全省中小学校已实现100%全覆盖。无论是成都、绵阳等城市地区,还是甘孜等偏远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均已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各班家长通过民主推选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不同年级、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为家长有序参与校园餐监督搭建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平台。
其次,在食材询价、验收、陪餐等关键环节,家长的参与正逐步走向深入和常态化。在食材询价方面,各地搭建家长自主参与通道。例如,雅安市确定食材采购基准价时,鼓励邀请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等参与食材询价,价格主管部门也会按照有关规定监测并公开食材价格,充分保障家长知情权与建议权。在食材验收环节,严格落实“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家长可自主申请参与,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家长信任度显著提升。以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为例,食材到货时,家长代表参与验收监督,对食材的质量、数量、新鲜度等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格食材进入校园。在陪餐制度方面,全省已实现全覆盖,坚持全过程透明,遵循家长平等自愿参与原则。陪餐过程中,家长与学生“同菜品同价格”,可直观体验餐品的口味、营养与卫生状况,并就食堂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学校膳食质量的提升,让学生吃得更营养、更健康。此外,我们还创新实施“妈妈餐”模式,鼓励中小学校优先选聘有意愿有能力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从事中小学校食堂工作,使其以“家长代表+食堂工作人员”的双重身份参与食堂运营与监督,既增强透明度,也让校园餐更具“家的温度”。目前,全省67%的中小学校招聘有学生家长在食堂工作。
在家长意见的回应与整改反馈方面,我们已建立起“收集—处理—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各校普遍设立家长意见反馈渠道,目前我们正在全省推行“校园餐”陪餐评价系统,家长陪餐后可通过扫码自主评餐,评餐结果直达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学校会进行研究处理,并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教育主管部门则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家长反馈情况,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推动供餐管理持续优化。另外,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也会定期收集家长意见建议和发现的问题,分类反馈或直送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核实处置。
总体来看,四川在推动家长参与校园餐监督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制度健全、参与广泛、反馈有效的良好格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拓展参与路径,推动家长从“参与者”向“共建者”转变,真正实现家校协同、共治共享,共同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整个校园食品安全的“最初一公里”。请问农业农村部门在保障校园农产品源头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处长 李幼平
校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广大学生是否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加强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源头保障进入校园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构建协同监管机制。聚焦加强直供学校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和屠宰环节检验检疫等两大重点任务,印发直供学校农产品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强监管六条硬措施,坚持“产”“管”协同发力,实行“一企一人”包保监管到人、到地块、到品种;不定时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巡查,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最严监管要求,严查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确保直供学校农产品禁(限、停)用药物“零”检出、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
二是落实精准治理措施。一方面,对直供学校农产品基地实施重点监管。全覆盖建立直供主体名录152家,制定“一品一策”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指导直供主体科学使用投入品,大力推行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生产技术,每学期至少全覆盖培训指导1次,宣传提示到户率100%。另一方面,对部分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推行分类监管。持续开展重点问题农产品“一品一策”攻坚治理,坚持“一个品种一套治理措施”,落实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种养殖模式落后,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落实1名包保责任人,加强技术指导和对接服务,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是严格产地准出把关。一方面,加密日常巡查抽检力度。把直供基地纳入日常巡查必查名单,实施产品供校期间一周一巡查,必查药品库房、必查用药记录;把直供学校主体全部纳入抽检计划、必检名单,抽检不合格的从快从严处罚,取消直供资格2家。2025年,累计开展日常巡查1600余家次、定量抽检723批次、快速检测2.1万批次,实现产品批批速测。另一方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专合社等直供基地加强内部质量控制,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对供应学校农产品全部开具提供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产品合格上市供应。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强化直供学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牢牢守住校园食品安全“最初一公里”,让广大学生吃到安全放心、优质健康的农产品。
中国改革发展报社提问
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益。请问,教育部门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确保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能够“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防止出现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
教育厅副厅长 蔡光洁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确保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们主要从“制度、技术、监督”三个维度,构建了全链条资金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筑牢“不能违规”的制度防线。我们严格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及财政部、教育部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中做到“两个严禁、两个必须”,即严禁直接向学生个人或家长发放补助资金;严禁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全部用于学生用餐;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严格遵循公益非营利性原则。
二是深化技术赋能监管,搭建“不易违规”的技术屏障。全面应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受益学生身份实名制管理、就餐天数动态信息化管理,相关数据作为资金拨付核定的依据,从源头防范虚报冒领风险。
三是健全立体监督网络,强化“不敢违规”的监督震慑。各级教育部门按年度抽取一定比例学校开展内部审计,做好审计监督。学校通过公示栏等渠道,按周公示带量食谱、按学期公示食堂财务收支情况及采购、供餐企业信息,主动将资金使用情况置于阳光下,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多级监督举报电话及线上受理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快速核查、及时反馈、严肃处置的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资金管理关键环节,深化专项整治,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确保惠民政策精准落地,切实惠及每一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2025年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四川省采取了哪些举措督促指导学校落实该《规定》,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本文转载自【中国食品安全网】,作者【中国食品安全网】,原文链接:https://www.cfsn.cn/news/detail/37/341711.html(发布时间:2026-03-26)。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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